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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比房東有錢

  90年前,魯迅在北京西城磚塔胡同61號院租房。那是一個三合院,他租瞭三間正房、兩 間東屋。他和他母親住正房,他的女傭和廚師住東屋,而房東一傢老小卻屈居於采光不好、昏暗潮濕的西廂房。假如不明內情的現代人"嗖"地一下穿越到那個時 代,準會把魯迅的房東當成魯迅,而把魯迅當成房東,因為現在的房東是不太可能住得比房客還要差的。

  那時候魯迅在教育部當官,月薪已經漲到300塊大洋,收入水平遠遠超過絕大多數北京市民,也遠遠超過他的房東。所以他雖然是房客,卻雇著女傭,出門有人叫他"先生",回傢有人喊他"老爺",而他的房東卻沒人侍候,更沒有機會當老爺。

  臺灣女作傢林海音小時候也在北京租過房。那時林海音的父母沒有房產,可是她們傢的收入卻在整個社區首屈一指。身為有錢人傢的女兒,林海音有錢買糖人兒, 有錢買玩具,有錢品嘗冰鎮酸梅湯,有錢把唱話匣子的買賣人領回傢,讓人傢單獨為自己播放梅蘭芳的《宇宙鋒》,引車貸新北五股車貸汽車貸款桃園新屋汽車貸款得房東傢的小夥伴咬著手指頭站在門口表示羨 慕嫉妒恨。那些小夥伴回去跟爸媽要錢,被爸媽一個巴掌扇出大門:咱傢多少錢?人傢多少錢?跟人傢比花錢?呸!

  女作傢冰心在北京租房的時 間最長,從1913年她爸爸謝葆璋帶著一傢老小進京定居開始,光在東城鐵獅子胡同剪子巷就租瞭16年。謝葆璋租的是兩進四合院,一進院子讓傢人住,另一進 院子讓保姆和廚師住。房東姓齊,是漢軍旗人,大清國完蛋瞭,守著祖上留下的兩進大院子,靠房租度日。為瞭多收些房租,房東把最大的房子讓給房客,自己帶著 傢小在角落裡蝸居。

  那時候冰心的爸爸是海軍部的司長,後來又升任海軍部副部長(時稱"次長")。堂堂副部長攜傢帶口當房客,真是天大的 新聞,可在當時並不會成為新聞:第一,民國時代很多高官租房,租房並不是什麼丟人事兒;第二,租房並不代表窮苦,有房並不證明闊氣。民國好多房客比房東更 闊氣、更有地位、更受社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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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3-10-21/083536534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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